第2种观点: 山西省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分6个方面: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将其他引进培育类的计划纳入“三晋英才支持计划”统筹实施,开展“百名高端领军人才引领行动”“千名拔尖骨干人才支持行动”和“万名青年创新人才培育行动”。既着眼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流动、激励、服务六个环节,也考虑了人才关心的工作、事业、生活、人文四大环境;从适用性看,既有针对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的,也有针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以及各类新型研发机构的;从创新度看,既有对原有人才政策的优化细化实化,也有很多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突破。一、山西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条件:1、学历(学位)要求:应届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国内高校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2018年、2019年毕业的全日制研究生和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2、专业要求:博士研究生报名教育系统岗位中市属高校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报名其他需要博士研究生岗位的不限专业。硕士研究生报名教育、卫生系统岗位的,须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且本科为生源省招生当年第一批次录取专业,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报名农村、社区岗位的不限专业。3、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4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9年6月29日及以后出生)。二、太原人才落户需要什么资料1、本人书面申请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毕证》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劳动部门出具的具有特殊技能的证明:4、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6、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法律依据:《山西省建设人才强省优化创新生态的若干举措》 一、压实党管人才政治责任1、实行人才工作专项述职。各市、县(市、区)组织部长就本地人才工作分别向省委、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省市县三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述职,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国有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党委(党组)述职,逐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人才“第一资源”政治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生活补助: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为5年。2、购(租)房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的,5年服务期满,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其他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由市财政每月给予1200元的租房补贴,补贴时间为2年。3、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硕士研究生,每人给予3万元学费补贴。4.科研经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20万元的科研项目经费。法律依据:《2020年太原市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公告》 四、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