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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需要有实际行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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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主观故意认定是职务犯罪定罪的重要条件,但容易产生争议。为避免主观故意认定的错误,应从以下几方面考虑。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犯罪分子在犯罪时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行为,在犯罪后有犯罪的事实和证据,应当认定为犯罪行为。"2.《刑事诉讼法》第七十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拒绝陈述与自己有关的事实。"3.《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审判过程中有权保持沉默,不作自证,不作证人证言,但是法庭可以对他们作出判决。"以上法律规定表明,主观故意认定需要充分的证据支持,而被告人也有权利保持沉默。因此,在职务犯罪的审判过程中,应当注重证据的搜集和权利的保障,避免出现主观故意认定错误的情况。总之,避免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认定需要在调查、审判过程中充分尊重证据和权利,避免主观臆断和不当指控的产生。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的主观故意是指犯罪人在犯罪时具有预期、目的或者明知必然的态度。主观故意是职务犯罪的必备要素,因此防范主观故意是防范职务犯罪的关键。法律依据:1.《刑法》第二十五条:“犯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故意犯罪:(一)明知是违法的而为之的;(二)知道有可能是违法的而冒险为之的;(三)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明知是违法的而为之的。”2.《公务员法》第五十二条:“公务员不得利用职权在办理国家、集体事务中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领导干部失职责任追究条例》第二条:“领导干部失职,是指有关领导干部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职责,致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44条:“党员、国家公职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负责人等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他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职务犯罪是指公职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贪污、受贿、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应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入手,主观方面包括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廉政文化、完善内部监管等措施。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处或者拘役,并处或者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五十三条:“公务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相应处理:(一)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操守;(二)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或者隐瞒个人有关情况;(三)泄露国家秘密、单位秘密或者公民个人隐私;(四)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活动;(五)违反工作纪律、办事规范和工作程序,致使办事失当;(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为。”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九条:“监察机关应当对职务犯罪行为启动调查程序,依法进行调查,查清犯罪事实,掌握充分证据,查明有无涉嫌犯罪的其他人员,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

第1种观点: 疑罪从无适用于职务犯罪。疑罪从无是刑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对于所有犯罪,都需要遵循这一原则进行审判,职务犯罪属于犯罪,也需要适用和遵循这一规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第2种观点: 不能被认定为职务犯罪的具体情形有,犯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或公司、企业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侵害的客体不是国家机关、或者企事业的单位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以及上述人员也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3种观点: 不能被认定为职务犯罪的具体情形有:1、他人违反监管规定向犯罪分子提供的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提供的;2、本人通过非法手段或者非法途径获取的;3、本人因原担任的查禁犯罪等职务获取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1种观点: 职务犯罪的客观要件主要有两个,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而且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自己职务范围内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有利条件,即经手、管理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或指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三个要件,才可以认定为职务犯罪,按照职务犯罪进行处罚。一、夫妻之间什么职务罪夫妻之间不成立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中的“侵占”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物的行为。成立此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1、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2、行为人必须具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且数额较大的行为。经理将应为本单位的财产收入转到个人账户或者私自送给他人;会计人员将公司收入不入账,据为己有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是指行为人利用其在本单位中所担任的职务形成的便利条件。3、行为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过失不能构成本罪。二、职务侵占罪是什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就财物的形态而言,犯罪对象包括有形物和无形物,如厂房、电力、煤气、天然气、工业产权,等等。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包括:(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人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当以他罪如盗窃罪论处。第二,必须有侵占的行为。第三,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第2种观点: 应这样认定职务犯罪中的主观故意:行为人主观方面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等,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法律依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职务犯罪责任是指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便利,从事犯罪行为,或者不履行职责,造成国家利益或者集体利益损失的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对于职务犯罪,不同的犯罪动机和情节都会对其判定产生影响,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不同犯罪动机分别判定。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规定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于职务犯罪的行政处罚;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于职务犯罪的监察责任。总之,对于职务犯罪的判定应该综合考虑不同的犯罪动机和情节,但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可以按照不同犯罪动机分别判定,而是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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