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一定有效吗?1、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有效。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所以,房屋买卖合同经过公证以后是有效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合同公证后可以违约吗?1、合同公证后不可以违约,除非是有法定的事由才可以实施。2、违约的法定情形有:(1)由于合同主体方面的原因而造成违约;(2)由于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不完备而造成的违约。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不明,容易使当事人误解或者曲解,致使当事人违约;(3)由于主管机关对合同审查、管理不严,合同缺乏可行性研究,所签合同不能履行;(4)市场行情变化或者价格大幅升降,从而影响合同的全面履行,造成当事人违约;(5)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件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6)因发生情势变更而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二手房买卖合同不必须公证,但可以申请公证。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五)招标投标、拍卖;(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八)公司章程;(九)保全证据;(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法律、行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