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过后离职仍可得赔偿,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丧失待遇条件、拒绝鉴定或治疗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七至十级伤残享受不同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由地方规定。
法律分析
工伤过后离职仍然可以得到赔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拒绝治疗的。法律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员工的离职赔偿权益如何保障?
工伤员工的离职赔偿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根据相关法规,工伤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首先,根据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法,工伤员工在离职时可以获得工伤赔偿金,以补偿其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雇主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也适用于工伤员工。此外,工伤员工还可以根据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规定,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工伤员工的离职赔偿权益是有法律保障的,他们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获得相应的赔偿。
结语
工伤员工的离职赔偿权益受到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规,工伤员工在离职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以弥补工伤带来的损失。工伤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等都应按法律规定支付。同时,工伤员工可通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提出申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综上所述,工伤员工的离职赔偿权益受到法律保障,应按法律规定获得相应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