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民对于犯罪分子所判处的罚金,进行缴纳的日期一般会载明在判决书中,且对于犯罪分子判处的罚金,应当在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一、判刑后实在交不出处罚金怎么办
支付人有能力以转移财产的方式支付或者拒绝支付的,可以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犯罪所得款能抵扣罚金吗?
犯罪所得应予没收、不能抵扣罚金。犯罪所得款是要被收缴或退赔的,而罚金罚的是犯罪人的合法财产。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三、财产刑未执行刑满后还执行吗
1、判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的,刑罚执行期满后,是否还执行财产刑,分情况处理:
(1)判处罚金后,如果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刑满释放后,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2)判处罚金后,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裁定,免除罚金的,刑满释放后不再执行;
(3)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在判处后执行,但要保留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五十九条【没收财产的范围】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没收全部财产的,应当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
在判处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