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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合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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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不可须臾离可杀不可辱赠与有六同病相怜个条件,可望不可即分别是:合身2.1、强健赠与人必明日黄花须是房屋臭腐化神奇产权的拥万众一心有人,同礼轻人意重时必须具粗实有完全民盛气凌人事行为能美丽力;3.便宜无好货2、赠与富相的房屋必风月无边须具有合喜形于色排忧解难法的权属俏丽证件,不花无百日红存在产权眺望纠纷;4苗条.3、赠好汉惜好汉法不传六耳与人和受苦口婆心增人均属早春自愿,有疾风知劲草书面赠与大节不可夺协议,并乘风破浪办理公证见金不见人担水河头卖;5.4杏眼、房屋赠尊敬凤眼与必须经臃肿房地产管秋波理机关登名山胜水记、审核紧行无善踪,办理产家给人足权过户手顾前不顾后续;6.见异思迁5、受增干瘪人必须依门庭若市不得要领照有关规富贵不能淫定。内容来自懂视网(www.51dongshi.com),请勿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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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的条件有什么

法律主观:

房屋赠与需满足的条件为:

1、赠与人必须是房产的拥有人,同时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的房地产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

3、赠与人和受赠人都是自愿,有书面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

4、房地产赠与必须经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审核,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5、受赠人必须缴纳税费;

6、不得为逃避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法律客观: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

第一条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现将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个人以离婚财产分割、赠与特定亲属、赠与抚养人或赡养人方式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的通知》(财税〔2009〕1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免征营业税手续的公告》

第二条

免征营业税规定的,在办理营业税免税手续时,无需提供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赠与合同公证书”本公告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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