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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否应该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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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了冷静期制度,离婚申请后的30天内,任何一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双方协商离婚需遵守冷静期制度,以防止冲动离婚。如遭受家暴等伤害无法协商离婚,可考虑诉讼离婚来保护自己。双方自愿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并在期限届满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人民应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商离婚,离婚诉讼无冷静期要求。

法律分析

不可以,我国最新制定的《民法典》规定了冷静期制度,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0日期限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都应当遵守离婚冷静期制度,还请理性对待冷静期制度,设立这一制度的目的是为防止冲动离婚,因生活琐事一时不快而冲动离婚,在冷静期期间如果不想离婚了可以随时撤回,但如果遭受了家暴等伤害无法协议离婚,可以考虑诉讼离婚,来保护自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所以如果双方是想要立即离婚的直接去走诉讼,离婚诉讼离婚是没有规定冷静期的,冷静期只针对双方协商离婚双方协商离婚之后,如果三十天之内任何一方想要撤回离婚,那么这个婚也是离不成的,如果双方的冷静期三十天到了然后双方没有在后面的30天之内亲自去民政局领离婚证,这个婚也是不能够离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我国最新制定了冷静期制度,为防止冲动离婚而设立。在冷静期内,双方可以撤回离婚申请。如果双方冷静期结束后未申请离婚证,婚姻将无法离婚。然而,如果遭受了家暴等伤害无法协议离婚,可以考虑诉讼离婚来保护自己。因此,对于想要立即离婚的双方,可以直接进行离婚诉讼,而冷静期主要适用于双方协商离婚的情况。请理性对待冷静期制度,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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